如果说,教师“尽量与儿童共生活”,亲闻亲见学生的“偶发事件”,对学校德育和训育非常重要的话,那么对学生“偶发事件”,“加以亲切的指导”就更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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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偶发事件”的机会,可以靠别人汇报、反映得到,但这远不如自己亲闻亲见。罗辀重主政陶龛学校数十年,始终要求教师“尽量地与儿童共生活”,亲闻亲见儿童们的“言行举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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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辀重素养教育之“训育”,是“训练”和“培育”人的“良好品性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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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辀重的素养教育就是“知识品德合一”的最好“办法”。罗辀重认为:学校“专负教育”之责;教育的内容有“群育”、“德育”、“体育”、“智育”、 “美育”;教育的每一项内容中都有两大责任,一是教学,二是训育。因此,凡教育工作者,都肩负“教学” 、“训育”之责,虽然有“国语老师”、 “数学老师”、 “自然老师”、“体育老师” 、“美术老师” “音乐老师” “英语老师”之分 ,但他们都负“教学” 和“训育”之责,没有什么 “专职的教学工作者”和“专职的训育工作者”。在陶龛学校的组织系统中,所有男、女教职员(包括校长、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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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龛学校还有一个特别的现象,就是师生中很少有“嫉妒”现象的发生。这是罗辀重素养教育之训育成功的重要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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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龛学校有一个特别的现象,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,从来不见有人发“牢骚”,这也是罗辀重“以身作则”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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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辀重的“血性教育” (努力做人,做血性之人),创造了“教育界之新生命”,树立了素养教育之“训育”的样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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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辀重的素养教育教学法,其真谛在3个字:“真”;“爱”;“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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